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快问快答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5-2-13
实施时间: 2025-2-13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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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01.赡养老人的扣除主体、范围是什么?
  答: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一是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婚姻法》规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可以享受扣除政策。
  02.双胞胎是否可以按照独生子女的标准享受扣除?
  答:双胞胎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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