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财社[2025]71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5-9-3
实施时间: 2025-1-1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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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扩权县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局):
  为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经省政府同意,我省将提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25年1月1日起,将我省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由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25元;将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由每人每月79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90元。
  二、提标所需经费分担办法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医疗卫生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川办发〔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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