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消费税政策即问即答之一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24-12-19
实施时间: 2024-12-19
法规类型: 消费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8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问题1】对于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在同一生产过程中既可以生产出应税消费品,又同时生产出非应税消费品的,应如何抵扣外购油品中的已纳税款?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9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在同一生产过程中既生产出应税消费品,又同时生产出非应税消费品的,其生产应税消费品所耗用原料中已纳消费税税款允许抵扣,生产非应税消费品所耗用原料中已纳消费税税款不得抵扣。生产应税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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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政策即问即答之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