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 等六部门转发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榕医保文[2021]36号
发文部门: 福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1-11-12
实施时间: 2021-11-12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州
阅读人次: 6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医保局、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局、乡村振兴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市、区)税务局,市医保基金中心,市医保数据监测中心:
  现将《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医保〔2021〕9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我市贯彻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