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5年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异议项目鉴定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榕科[2025]173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5-7-29
实施时间: 2025-7-29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州
阅读人次: 6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高新区科技局、福州自贸片区经发局:
  为协助做好2025年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贯彻落实工作,根据《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和《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福建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异议项目鉴定的指导性意见》(闽科政〔2018〕15号),我局现组织开展2025年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务机关有异议项目的鉴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对象
  福州市各级税务机关有异议的企业......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1-2)关于开展2025年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异议项目鉴定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3:福州市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异议项目申请鉴定确认汇总表(空白).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