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2023年衢州市大商贸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衢市监规[2024]7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12-23
实施时间: 2024-12-23
法规类型: 市场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衢州
阅读人次: 6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商务主管部门、发改局、贸促会、供销社、经信局、人社局、财政局,市智造新城管委会、市智慧新城管委会: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原联合发文单位同意,决定对《关于印发<2023年衢州市大商贸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衢市监规〔2023〕1号)文件予以废止,自2024年12月23日起不再执行。
  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3日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