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关于全面贯彻落实一揽子房地产政策要求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晋建房字[2024]193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10-23
实施时间: 2024-10-23
失效时间: 2026-12-3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阅读人次: 14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太原市房产管理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建管部,中国人民银行山西各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各监管分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9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及10月10日国务院何立峰副总理在晋调研座谈要求,现将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一揽子房地产金融政策要求印发给你们,请各市抓好贯彻落实。
  一、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
  二、落实全国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的倡议精神,引导......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