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等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政策落实医疗保障服务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医保发[2024]35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8-16
实施时间: 2024-9-1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10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各市州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湘江新区税务局: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医保发〔2024〕2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湘政办函〔2024〕16号)要求,结合我省医疗保障工作实际,现就优化调整相关政策、更好推动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动新生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及时参保。新生儿出生后,......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产科类服务项目新增纳入医保支付信息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