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山西省财政厅太原海关关于征集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山西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5-8-29
实施时间: 2025-8-29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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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1号)规定,现将公开征集我省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退税代理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的银行,可以申请成为退税代理机构:
  (一)能够在太原武宿国际机场等离境口岸隔离区内具备办理退税业务的场所和相关设施;
  (二)具备离境退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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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