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595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4-8-9
实施时间: 2024-8-9
法规类型: 产权界定与产权登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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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陈朝福代表:
  您领衔提出的《关于混合型企业法人结构乱象,亟待整治与规范的建议》收悉。根据我委职能,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及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情况
  您所提的“权责不清晰,一人兼数职”问题和“监管机制不健全”这两个问题,深刻揭示了企业治理中存在的决策不民主、不科学问题的根源,针对性非常强。对于国有不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应比照非公有制企业,按照《公司法》《国有企业参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国有股东按出资比例行权履职。对于国有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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