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12366热线2025年8月热点问题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5-9-9
实施时间: 2025-9-9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阅读人次: 69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一、增值税
  1.小规模纳税人跨区域提供建筑服务,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是否需要预缴增值税?
  您好,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季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2.二手车经销企业向个人销售二手车如何缴纳增值税?
  您好,自2020年5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