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意见
发文文号: 绍政办发[2023]39号
发文部门: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时间: 2023-10-18
实施时间: 2023-10-18
失效时间: 2025-12-3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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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包括林业龙头企业,下同)发展,加快提升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到2025年,推动10家农业企业达到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标准,新增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5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30家,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农业龙头企业招引培育
  (一)加强农业产业项目招引。围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实施农业龙头企业项目招商引资,壮大农业产业发展规模。对实际投资额超过5000万元(不含土地成本投入)的新招引农业产业项目,市级财政给予每个100万元奖励,县级财政可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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