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水利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修订《辽宁省河道采砂权出让价款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财税规[2025]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辽宁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5-4-18
实施时间: 2025-4-18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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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沈抚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各市水利局、沈抚示范区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各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沈抚示范区税务局: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1〕6号),结合我省实际,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税务局修订了《辽宁省河道采砂权出让价款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附件:辽宁省河道采砂权出让价款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省财政厅 省水利厅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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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辽宁省河道采砂权出让价款征收使用管理办法.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