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制定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函
发文文号: 闽发改价格函[2025]100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5-5-22
实施时间: 2025-6-1
失效时间: 2030-5-3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考试相关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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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福建省审计厅:
  你厅报来《福建省审计厅关于申请重新核定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闽审人函(2025)10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价费〔2017〕263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就我省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初、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12元;考试科目2科。
  二、高级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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