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外经贸厅等部门关于福建省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政办[2013]136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3-11-19
实施时间: 2013-11-19
法规类型: 对外经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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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外经贸厅、发展改革委、经贸委、财政厅、工商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省国税局、福州海关、厦门海关、福建检验检疫局、厦门检验检疫局、省外汇管理局拟制的《福建省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1月19日

  福建省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工作实施方案
  省外经贸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经贸委 省财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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