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师事务所负面积分制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5-8-28
实施时间: 2025-8-18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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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管理,结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规定,财政厅起草了《会计师事务所负面积分制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30日。请于2025年9月17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来信请寄至: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南新街37号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行政审批处),信封上注明“会计师事务所负面积分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二、电子邮件请发至:scscztkj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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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会计师事务所负面积分制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会计师事务所负面积分制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