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铁路局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铁道部关于规范铁路客运餐车发票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票[2006]58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2-20
实施时间: 2006-2-20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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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北京铁路局所属在京地区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铁道部关于规范铁路客运餐车发票使用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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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四条关于“《铁路餐车发票》自2006年3月1日正式启用,现北京铁路局所属单位因提供铁路餐车业务领购、使用的定额专用发票或其他票据,可以延用至2006年6月30日,自2006年7月1日起,一律使用《铁路餐车发票》。停止用于餐车业务的定额专用发票应到主管税务部门办理缴销手续”的规定废止:

发文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二批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京地税法[2008]162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8-6-26
实施时间:2008-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