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12366每周咨询热点[20250818-20250822]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5-8-27
实施时间: 2025-8-27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77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1.问:子女6月高中毕业,9月上大学,7-8月能不能享受子女教育扣除?
  答:可以扣除。对于连续性的学历(学位)教育,升学衔接期间属于子女教育期间,可以申报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2.问:一个扣除年度中,同一子女因升学等原因接受不同教育阶段的全日制学历教育,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如何填写?
  答:可以分两行,分别填写前后两个阶段的受教育情况。
  3.问:取得了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由谁来申报纳税?......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