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印发《甘肃省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甘财税[2024]7号
发文部门: 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
发文时间: 2024-10-17
实施时间: 2024-10-17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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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财政局、林草局,兰州新区财政局、农林税水务局,甘肃矿区财政局、农林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州)、兰州新区税务局,甘肃矿区税务局:
  为强化草原资源生态保护,进一步规范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管理,我们对《甘肃省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甘财税〔2023〕5号)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2024年10月17日

  附件
  甘肃省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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