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延长《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发[2025]4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5-8-26
实施时间: 2025-8-26
失效时间: 2030-12-31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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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市政府采购中心,各区财政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经评估,《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财发〔2020〕13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30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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