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废止动物疫情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公告2025年第177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发文时间: 2025-8-25
实施时间: 2025-8-25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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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决定废止部分动物疫情类规范性文件,具体文件目录见附件。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废止的动物疫情类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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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废止的动物疫情类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