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强制裁量权适用规则》《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强制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市监规字[2025]4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25-6-16
实施时间: 2025-7-1
失效时间: 2030-6-30
法规类型: 工商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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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各处室、派出机构: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强制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强制裁量权基准》已经省市场监管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6日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强制裁量权适用规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市场监管行政强制裁量权的行使,确保行政强制的合理性、合法性,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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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强制裁量权基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