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保险中介机构开立外汇资本金帐户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汇综发[2006]6号
发文部门: 国家外汇管理局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监管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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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便利外资参股保险中介公司办理设立、资本变更及股权变更等事宜,规范外汇管理,现将外资参股保险中介公司开立外汇资本金账户的有关外汇管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外资参股保险中介公司办理设立、资本变更及股权变更等事宜,可以在取得保监会批复前,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在地外汇管理部、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申请在外汇指定银行开立外汇资本金账户。
  (一)申请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开户书面申请(说明企业基本情况、拟投资资本金数额、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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