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2-12-30
实施时间: 2022-12-30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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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和管理工作,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第715号令)、《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二〇二〇第2号)、《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 22128-2019)、《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348-2022)等法规规范,结合我区实际,加强事前引导、严格市场准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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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申请报告表.rar    
2.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现场验收.rar    
3.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现状明白纸提纲.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