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虚假企业登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市监规范[2024]4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24-7-22
实施时间: 2024-8-23
失效时间: 2026-8-22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10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机场分局,市局有关处室: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撤销虚假企业登记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市局制定了《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虚假企业登记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2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虚假企业登记实施办法(试行)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