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06-2-15
实施时间: 2007-1-1
法规类型: 具体准则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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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适用于注册会计师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
  第三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以足够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
  第四条 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是必要程序,特别是为注册会计师在下列关键环节作出职业判断提供重要基础:(一)确定重要性水平,并随着审计工作的进程评估对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是否仍然适当;(二)考虑会计政策的选择和运用是否恰当,以及财务报表的列报(包括披露,下同)是否适当;(三)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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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注:此版本仅供参考,具体请以财政部PDF版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