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20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25-8-22
实施时间: 2025-9-1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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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2025年第7号,以下简称7号公告)的规定,为规范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以下简称留抵退税)业务,现将有关征管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按照7号公告申请办理留抵退税,应当于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次月,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以下简称申报期)内,完成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退(抵)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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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退(抵)税申请表.pdf    
2.缴回留抵退税申请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