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311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22-6-23
实施时间: 2022-6-23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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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徐冠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物流基础设施投资适当放宽增值税留抵退税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留抵税额,是纳税人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未抵减完的部分,我国过去一直实行留抵税额结转下期抵扣制度。近年来,我国对增值税留抵退税制度持续改革,从无到有、从有到优,自2018至2021年“四步走”,形成了“以普遍性退税为基础,向重点领域适当倾斜”的政策体系:一是试行一次性留抵退税措施。2018年,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以及电网企业,实施一次性留抵退税。二是建立增值税留抵退税制度。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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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议办理和答复征求意见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