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海关关于试点启用行政复议申请在线办理平台的公告
发文文号: 北京海关公告2025年第3号
发文部门: 北京海关
发文时间: 2025-8-8
实施时间: 2025-8-20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27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参加行政复议,根据海关总署统一安排,北京海关自2025年8月20日起试点启用行政复议申请在线办理平台。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行政复议申请人选择互联网渠道向我关申请行政复议的,统一使用海关行政复议申请在线办理平台。
  二、海关行政复议申请在线办理平台地址为:https://online.customs.gov.cn/publicService/。行政复议申请人在平台注册后,可以通过平台完成行政复议申请录入、补正、撤回,查询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进度,接收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等相关......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