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广州市本级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第八条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财建[2024]106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4-12-2
实施时间: 2024-12-2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单位国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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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直各部门,市属国有企业,各区财政局:
  2024年5月,我局印发了《广州市本级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穗财建〔2024〕32号),在实际执行中,各部门对第八条“资金由区级包干使用”的理解不同,导致市区评审分工存在争议,为消除歧义,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市投资、区实施项目的评审分工,原则上应与《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区实施的决定》(穗府令〔2018〕157号)第20项“市本级出资而区为具体实施单位的项目,概算由市实施,预算、结算、决算由区实施”规定保持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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