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延续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企业实质性运营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公告2025年第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25-8-14
实施时间: 2025-1-1
失效时间: 2027-12-3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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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以下简称自贸港)鼓励类产业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1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5〕3号)规定,现就自贸港鼓励类产业企业实质性运营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适用于注册在自贸港的居民企业、居民企业设立在自贸港的分支机构以及非居民企业设立在自贸港的机构、场所。
  二、注册在自贸港的居民企业,从事鼓励类产业项目,并且在自贸港之外未设立分支机构的,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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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性运营自评承诺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