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等部门关于支持独立学院发展的若干意见
发文文号: 浙教计[2016]50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6-3-29
实施时间: 2016-3-29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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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人力社保局、物价局、国税局,有关普通本科高校,各独立学院:
  独立学院是高等教育办学模式改革探索的积极成果,已成为我省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促进独立学院持续健康发展,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第26号令)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有关精神,提出如下支持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定位
  (一)指导思想。不断深化改革,创新独立学院管理体制,着力增强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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