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认真做好环境保护税涉税企业相关信息关联校核和更新完善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环规财函[2018]15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8-5-22
实施时间: 2018-5-22
法规类型: 环境保护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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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环保局,韩城市环保局、杨凌示范区环保局、西咸新区环保局,神木市、府谷县环保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十五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税务机关应当建立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和工作配合机制”等有关规定,经过环保、税务机关和技术保障单位的共同努力,现已完成陕西省涉税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搭建、试运行等环境保护税开征前的技术准备工作。为保证涉税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完整性,经研究,决定由各级环保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涉税企业对相关污染源信息进行一次全面的关联校核和更新完善。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7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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