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25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人社文[2025]41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25-7-24
实施时间: 2025-1-1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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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2025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38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决定从2025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2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含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水平
  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24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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