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障性租赁住房优惠政策申领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房租赁[2023]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厦门市财政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3-1-17
实施时间: 2023-1-17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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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厦府办规〔2021〕6号)、《厦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和管理操作细则》(厦房租赁〔2022〕19号)等精神,进一步规范保障性租赁住房优惠政策申领,确保相关优惠政策兑现,结合我市实际,通知如下:
  一、申领对象及范围
  经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核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以下简称认定书)的企业,可根据认定书中明确的项目及房源,申请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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