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落实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房租赁[2021]15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1-10-14
实施时间: 2021-10-14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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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号,以下简称《公告》)的要求,加快推进政策兑现落地,结合本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通知所称住房租赁企业,是指已向住房管理部门办理基础信息登记,并推送开业信息的从事住房租赁经营业务的企业。
  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是指在本市持有或者经营租赁住房1000套(间)及以上或者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房租赁企业。
  对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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