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等关于开展存量房转移登记与抵押登记合并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资源规划[2020]577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0-12-31
实施时间: 2021-1-1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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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相关单位: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和《自然资源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意见》(自然资发〔2020〕83号),全面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优化提升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经研究,在我市开展存量房转移登记与抵押登记合并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方式
  买卖双方和经纪机构可以通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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