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厦门市行政审批管理局关于推行存量房买卖转移登记即时办结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资源规划[2022]495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厦门市财政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2-12-29
实施时间: 2022-12-26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阅读人次: 24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厦门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集美区税务局、海沧区税务局、同安区税务局、翔安区税务局,各区行政审批管理局、翔安区审批局: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全面实施不动产登记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秒批秒办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经研究,自2022年12月26日起,我市存量房买卖转移登记业务实行即时办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个人因买卖存量房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业务,办事承诺时限压缩为即时办结。......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