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2025年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通告2025年第5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5-7-16
实施时间: 2025-7-16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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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其配套法规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25年社会保险费(以下简称社保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7月至9月为年度缴费工资集中申报期,每月1-25日为业务受理期,26日至月底不受理业务。
  集中申报期内用人单位可自行修正申报错误的年度缴费工资,集中申报期结束后一般不再变动。
  二、申报范围
  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职业年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和各类补充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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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参保单位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