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吉林省财政厅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春海关吉林省商务厅关于征集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的通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通告2025年第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商务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5-6-25
实施时间: 2025-6-25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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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2015年第3号)、《海关总署关于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业务海关监管规定的公告》(2015年第2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措施的公告》(2025年第9号)、《商务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离境退税政策扩大入境消费的通知》(商消费发〔2025〕8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25年第11号)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吉林省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退税代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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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