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商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深圳市口岸办公室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离境退税事宜的公告[中英文版]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深圳海关 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商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5-7-24
实施时间: 2025-7-23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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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推动离境退税提质增效,提升境外旅客入境消费便利性,打造全国离境退税标杆城市,按照《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3号)、《商务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离境退税政策扩大入境消费的通知》(商消费发〔2025〕84号)等规定,现对我市离境退税事宜公告如下:
  一、离境退税政策
  离境退税是指境外旅客离境时,对其在退税商店购买退税商品退还增值税的政策。
  (一)境外旅客,是指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
  (二)退税商品,是指由境外旅客本人在退税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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