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江苏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会[2025]44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25-7-15
实施时间: 2025-7-15
法规类型: 其他行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34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各有关单位
  为树立会计行业先进典型,进一步激发我省会计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提升会计工作的社会影响和服务效能,根据《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批复年度评比表彰项目开展计划的函》(苏功勋办函〔2025〕8号)和评比表彰项目操作程序(暂行)等有关要求,决定开展江苏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分配
  (一)评选范围
  在全省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会计教育工作者,从事会计事务管理......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1:推荐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2:江苏省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doc    
附件3:江苏省先进会计工作者推荐对象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