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地[2004]445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9-1
实施时间: 2004-9-1
失效时间: 2007-11-28
法规类型: 土地增值税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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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加强土地增值税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93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北京市在受理、审核房地产开发企业清税结算土地增值税《审计报告》工作中反映出的一些具体问题通知如下,请依照执行。
  一、认真落实土地增值税的清算税款工作
  土地增值税预征税款的清算工作,是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重要环节,各局应高度重视土地增值税税款清算工作,要严格按照《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印发关于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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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已清理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文号:京地税法[2007]433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11-28
实施时间:2007-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