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X号—衍生金融工具的审计[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06-1-10
实施时间: 2006-1-10
法规类型: 具体准则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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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计划和实施与衍生金融工具相关的财务报表认定的审计程序,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适用于注册会计师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被审计单位作为最终使用者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的审计。
  第三条 本准则所称最终使用者,是指为了达到套期、资产负债管理或投机目的,通过交易所或经纪商进行金融交易的单位。
  第二章 衍生金融工具及活动
  第四条 衍生金融工具是指同时具备下列特征,并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及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一)其价值随特定利率、金融工具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指数、费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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