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法[2005]34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4-20
实施时间: 2005-4-20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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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2号)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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