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确定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范围的通知》和本市补充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国税所一[2005]63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5-24
实施时间: 2005-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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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确定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范围的通知》(国税发[2005]6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情况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从2005年起,对享受出口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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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本市补充意见废止:

发文标题: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沪国税法[2009]9号
发文部门: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9-8-26
实施时间:2009-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