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令2005年第1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05-12-30
实施时间: 2006-2-1
失效时间: 2017-12-29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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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5年9月16日第6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2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注册税务师的管理,发挥注册税务师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涉税服务和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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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失效废止的税务部门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决定
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2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17-12-29
实施时间:2017-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