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修订《上海市财务会计信用等级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2005]
发文文号: 沪财会[2005]129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5-12-28
实施时间: 2006-1-1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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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主管局、控股(集团)公司,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根据近年本市财政部门实施财务会计信用等级管理的情况以及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我局再次对《上海市财务会计信用等级管理试行办法》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现予印发,自200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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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延长有效期:
发文标题: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延长《关于修订<上海市财务会计信用等级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
发文文号:沪财会[2013]12号
发文部门: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2013-2-8
实施时间:201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