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转发《关于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5-6-18
实施时间: 2025-6-18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25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有关单位: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联财函〔2025〕21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制......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