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X号——审计业务约定书[修订][征求意见稿]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05-7-13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具体准则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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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内容以及审计业务的变更,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适用于注册会计师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
  第三条 本准则所称审计业务约定书,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与客户签订的,用以记录和确认审计业务的委托与受托关系、审计工作的目标和范围、双方的责任以及出具报告的形式等事项的书面合同。
  第四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业务开始前,与客户就审计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以避免双方对审计业务的理解产生分歧。
  第二章 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内容
  第五条 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内容可能因客户的不同而不同,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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